省食药监局发布网络订餐消费提示
无实体门店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3-23 16:55:49 | 来源: 河北日报 | 责任编辑: 袁伟轩
近日,省食药监局发布网络订餐消费提示。针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省食药监局提出,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消费提示提出,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
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企业。尽量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确保膳食能够在加工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不要选择冷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餐饮食品。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单位加工能力有限,切勿大量订购其餐饮食品作为单位集体用餐,以免超出其加工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