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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实施医疗资源空间管制

发布时间: 2017-02-08 09:26:45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郭江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出台《南京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提出该市医疗资源空间管制要求,划分控制发展区和鼓励发展区。

  根据当地医疗资源分布情况,《规划》确定明城墙以内空间为控制发展区,涵盖鼓楼区、秦淮区等主城区;明城墙以外空间为鼓励发展区,涵盖江宁区、浦口区等地。

  《规划》明确,新增医疗机构指标原则上留给社会办医。同一空间医疗机构总量指标有限的情况下,出现多个社会主体同时申请时,优先安排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入;出现多个类别医疗机构同时申请时,优先安排精神、儿童、妇幼、护理和康复等需求迫切的专科和中医类别医疗机构进入。该市控制发展区内不再新设医院,鼓励发展区内新增4家~5家三级综合医院、1家三级中医院、一定数量的二级综合医院和不超过8家的其他医疗机构。

  《规划》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增加床位。二级公立医院可在不超过其医疗机构级别基本标准床位数上限的前提下增加床位;按照三级医院规划建设的二级医院可申请增加床位,但床位总数不得超过1500张。到2020年,该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保持在90%以上。(通讯员宁卫轩 特约记者王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