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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气象局被要求停止霾预报 专家:环保部门发布更妥

发布时间: 2017-01-19 14:17:11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郭江

 

  

微博上流传的“各地气象局被要求停止霾预报预警业务”通知截图被证实是真实的。

  中国网新闻1月19日讯(记者 张艳玲)17日晚,微博上流传一张“各地气象局被要求停止霾预报预警业务”通知截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冯嘉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雾霾预警属于环境质量信息,不是纯粹天气信息,环保法也明确,环境质量信息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因此,气象部门暂停发布霾预报预警业务是有道理的,希望两部门尽快达成联动协议,不要久拖不绝。

  17日晚,中国气象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了该通知截图的真实性。该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关于暂停霾预报预警业务的通知只是内部通知,并没对外公开发布。是因之前气象局与环保部门在发布霾相关信息时经常会出现不一样情况。这次将出台联合工作机制,以后霾预警该怎么发,由谁来发,会有一个会商机制。在新机制下,环保部及气象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一起会商后统一由一个部门发布。目前关于联合工作机制细节还在征求意见,应会很快公布。”

  据新京报报道,18日,北京市气象台相关人士表示,已接到中国气象局相关处室的通知:即日“叫停”。但有些省份仍在预报霾预警,比如吉林省气象台18日仍在发布霾黄色预警。

  市民对此做法也表示赞同,他们认为霾预报预警应统一口径,由一个部门发布。北京市民王小星(化名)认为,近年来,随着各地雾霾天气的增多,公众对雾霾关注度越来越高,公众需要专业、权威、系统的霾预报预警信息。

  多位气象、环保人士也分析称,气象部门不再发布霾预警预报,意味着两部门正进一步厘清职责划分,避免在公开发布中出现两种口径的“预警”引发误解。

  冯嘉认为,气象部门暂停发布霾预报预警业务是有道理的。他说,雾霾预警属于环境质量信息,而不是纯粹的天气信息,按照环保法的规定,环境质量信息应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这是为避免政出多门,信息不统一,引起公众误解。

  他表示,气象部门发布雾霾预警关注的仅是形成雾霾的气象条件,而雾霾的形成除了气象条件外,还有污染源的排放控制,环保部门发布的重度污染天气预警除了关注气象条件外,还要重点结合污染源排放情况发布预警。

  此外,环保部门发布的重度污染天气预警是根据预测的AQI指数发布的,AQI指数是综合指数,不仅包含PM2.5,还有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等等,AQI指数运用了木桶的短板原理,任何一个指数不达标都会影响整体的环境污染预警级别;还有环保部门的重度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与重污染天气的持续时间也密切相关,有时短时间内污染可能爆表,但持续时间不长,可能环保部门只建议发布橙色预警,但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对污染物扩散的不利程度就可能发布了红色预警。

  “总之,两个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是有重大差别的,但又密切相关,而公众却难以区分。此次二部门协调联动发布预警信息有利于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和统一化,是好事。希望两个部门尽快达成联动协议,不要久拖不绝。”冯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