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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16家公立医院15日起取消药品加成

发布时间: 2016-12-07 09:25:12   |  来源: 南方日报   |  责任编辑: 郭江

 

  

  

  接近年底,惠州医改最近动作频频。继上周惠州市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后,12月6日,惠州市政府官网连续发布《惠州市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险机制实施方案》、《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偿实施方案》、《惠州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等三个医改文件,从医保、药价和分级诊疗等方面对惠州医改作出规定。

  纳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通过搭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等措施破解分级诊疗难题……这些措施的出台,意味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惠州新一轮医改有望进入落地实施的快车道。

  医疗价格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上调一成

  将公立医院补偿渠道由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这是当前医药价格调整的主要目标,而药价下降和医疗服务上涨这“一增一减”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

  根据《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取消药品加成方案》),在取消公立医院现行药品加成政策的同时,将通过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根据《取消药品加成方案》,自2016年12月15日起,纳入改革范围的1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因此而减少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其中80%将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其他20%由财政和医院各承担10%。

  为了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惠州将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从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看,此次改革涉及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项目4248项,其中上调3174项,下调1074项,综合平均上调幅度10.6%。

  分级诊疗 2018年底前医联体覆盖全市

  “看病难”,往往难在医疗资源和居民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匹配,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则被视为改变这一局面的关键制度设计。

  根据《惠州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分级诊疗方案》),惠州将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医联体支付等经济杠杆手段和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已在上海等地试行的医疗联合体模式,首次被官方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引入惠州。

  《分级诊疗方案》提出,惠州将通过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逐步形成责、权、利清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利用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手段,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2018年底前,各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100%覆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其一,鼓励城市三级医院以医疗联合体形式,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与县域医疗联合体建立资源共享、技术协作、责任共担的对口帮扶体系。其中,2016年底前,5间城市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完成医疗联合体建设方案制定,并启动实施,争取2017年6月底前每间医院至少建设一个示范点。此外,惠州将力争2017年底前在全市建成一批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到2018年,中医药特色诊疗区覆盖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其二,鼓励实行县、镇、村一体化管理,建立资产整合型等多种形式医疗联合体。中心卫生院可加挂县人民医院分院牌子,在符合医疗安全和质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开展三级手术,具备条件的中心卫生院也可独立规划设置为二级综合医院,按照就近原则与其他一般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联合体。

  其三,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市直属专科医院为核心,鼓励与各县、区专科医院建立妇幼保健、妇产、儿童医院专科联盟、精神病医院专科联盟以及其他专科医院联盟、社会办医医院集团联盟等。同时,也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以自愿为原则创建新型医疗联合体或加入公立医疗机构组建的医疗联合体。

  《分级诊疗方案》还提出,通过独立设置或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优质资源,成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机构及消毒供应等中心,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继续推行二级以上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结果互认。

  此外,惠州还将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争取到2017年,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基本覆盖全市二级、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到2018年,为县级医院提供远程诊疗等服务,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

  根据《分级诊疗方案》的时间表,到2017年,医疗联合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

  医保 乡镇卫生院可报销95%

  2016年社会保障卡持卡数达到411万。这是《惠州市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险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医保方案》)透露的数字。

  根据《医保方案》,惠州将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将异地务工人员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后,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纳入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更值得关注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望进一步提升。

  根据《医保方案》,惠州的职工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5%;城乡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大病二次补偿达到95%。此外,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80%以上;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0万元;年度内个人住院自付比例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二次补偿再报销95%。门诊统筹政策内最高报销比例提高到75%、年度限额提高到800元。门诊特定病种项目增加到34项,最高报销比例提高到95%、年度限额最高达到7万元。

  在支付方式方面,惠州将结合按均次费用、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和按服务单元付费等方式,形成复合式的付费方式。逐步扩大单病种(或单病种组)付费的数量,将日间手术和住院前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记者此前走访部分医院了解到,医保改革与公立医院改革联动不足,是阻碍分级诊疗落地的因素之一。对此,《医保方案》明确提出,为配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建立,惠州将拉大各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

  具体而言,惠州的乡镇卫生院的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统一到95%、二级医院为75%—85%、三级医院65%—75%。完善门诊统筹制度,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定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不经转诊的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门诊报销范围。(记者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