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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3年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
湖北确保贫困人群“看得起病”

发布时间: 2016-12-07 09:20:48   |  来源: 武汉晨报   |  责任编辑: 郭江

 

  昨日,2016年全省健康扶贫新闻发布会在汉召开,介绍了目前健康扶贫工作情况,今后3年全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确保贫困人群“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力争“少生病”。

  根据国家建档立卡调查统计,我省因病致贫总人数为189.6万人,占全省59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2%以上,其中患长期慢性病人数为67.3万人,占因病致贫总人口35.54%,患重大疾病的人数为20.8万人,占因病致贫总人口10.98%。

  我省的主要举措有: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在贫困地区全面推开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继续执行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并将他们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市域和省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惠民介绍,让贫困人群看得起病,这是健康扶贫工作的底线目标;力争到2019年贫困地区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确保贫困人群“看得上病”;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确保贫困人群“看得好病”;同时,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力争贫困人群“少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