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为信访事项定“规矩”
发布时间: 2016-11-25 08:34:49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代淑芳) 记者从国家信息网获悉,23日,国家信访局发布《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文共14条,明确了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的总体要求,包括实地督查的职责定位、工作机制、工作原则和组织领导等;对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的筹备和行前准备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督查事项的筛选审核、督查力量的抽调和督查行前准备等;对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的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督查组的工作职责、督查方式、督查意见反馈和督查纪律等;对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的后续工作进行了规范,包括督查事项的跟踪督查、督查成果的公开和责任追究等。
53个督查组已实地督查444件信访事项
信访事项实地督查是信访督查的一种重要工作方式。据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国家信访局先后组织11批次、53个督查组、抽调522人次、分赴30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地督查了444件信访事项,取得了良好成效。
“该负责人介绍,《意见》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要求各地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提高督查工作效能,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问题解决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另外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通过规范实地督查的工作环节、方法步骤等,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意见》要求,实地督查由信访工作机构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实施。《意见》还拓宽了参加督查人员的范围,鼓励各级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公职律师和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力量参加。“这样可以避免信访工作机构内部‘分散督查’、‘多头督查’、‘重复督查’,并且变信访部门‘单打独斗’为各方力量‘联合作战’、多元共治,形成督查工作合力。”该负责人解释。
另外,《意见》吸收了近年来工作中的有效做法,要求各地积极邀请社会力量参与督查,将督查情况和后续办理情况在互联网公开,进一步提高实地督查的透明度,增强信访工作的公信力。
对于如何依法规范开展实地督查,《意见》从督查事项筛选、督查力量整合、行前培训、督查方式、督查反馈、跟踪督查、信息公开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比如,实地督查应落实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查看现场、查询信访系统、约见信访人及听取相关方意见、反馈督查意见等六个规定动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