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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68家药店上“黑榜”

发布时间: 2016-11-09 09:08:26   |  来源: 南方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原标题:68家药店上“黑榜”

  

  超范围经营、违规销售处方药、售卖过期劣质药……8日,市食药监局发布《东莞市2016年药品经营单位失信及严重失信评定公告》,高埗民济药店等54家企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寮步康彩堂药房等14家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目前东莞有6000多家药品经营单位,尽管这些药店基本通过GSP认证,但部分药店管理制度却形同虚设,并没有严格按制度执行。市人大代表龚远红就曾指出东莞药店存在的问题: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营药品基础知识,无证上岗;药品分类标识不齐、混标;处方药销售不规范,部分药店超剂量销售处方药;药品购销记录不完整等。此外,有些药店为了赚钱,还存在违法经营行为,不同程度地经营诸如食品、化妆品、日杂用品等非药品商品。更令人担心的是,有的药店甚至私自坐堂行医和给病人打针输液。

  失信企业涉及超范围经营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东莞市正式实施了药品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药店的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是否有因违反药品流通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被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而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和主观过错的大小,则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辅助标准。

  在8日公布的《2016年药品经营单位失信企业名单》里,东莞共有54家企业被定为失信企业,违法违规事实涉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超范围经营处方药等,其中17家药店被查出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劣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54家企业中“东莞市仁正医药有限公司”出现的频率最高,共有大朗松佛路、横沥新城、黄江裕元等七家分店被列为失信企业。

  在上述名单中,共有14家药店被定为严重失信企业,其中8家药店的违法违规事实是“严重违反GSP的规定,已撤销GSP证书”。从镇街分布上看,长安镇的严重失信企业最多,占到6家;其次是虎门镇,共有3家。

  信用不良将增加监督频次

  “实施药品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主要是想起到激励和惩戒的作用。”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信用良好的药店可减少监督频次激励其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对信用不良的药店,增加监督频次也可以督促其诚信守法、规范经营。

  “其中,守信企业实行低频率监管,我们对该类企业的现场检查一般每年不超过一次。而对失信企业的现场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严重失信企业则实行高频次监管,现场检查除许可检查、认证跟踪检查,还有专项整治等。”该负责人说。

  对于信用等级判定,在随后12个月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调升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