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委动态

人社部:医保基金可以保证支付

发布时间: 2016-10-26 16:43:11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卢子永) 根据近日有关我国医保基金收不抵支,北京、天津、湖北等六个地区的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不足6个月支出的报道。昨日,在人力社保部2016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李忠回应称,这种说法属于个别媒体的误读,目前医保基金可以保证支付。

  李忠表示,目前我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1—9月,城镇新增就业1067万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1000万人的目标任务。同时,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是4.04%,低于全年4.5%的控制目标。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辽宁、江苏、重庆、上海等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0.7%。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21元。

  据了解,我国的医疗保险是现收现付制度,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而这个“略有结余”到底结余多少才是合适的呢?李忠解释道,在新医改推行以来,针对当时部分地区结余有的偏多、有的不足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指导性标准,并以此作为判断医疗保险运行状况的核心指标。“具体标准一般是要控制在6—9个月的支付水平,如果这个支付水平高于15个月,我们就认为它结余过多,如果低于3个月就认为是结余不足。对于医保基金统筹结余来说,过多或过少都是不利于基金的安全和效率。”

  李忠强调,这个标准的达到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我们注意到了关于6个省区基金结余的报道,这是一个误读。我们讲统筹基金结余可支付6—9个月,都是拿统筹基金来做分子和分母,而部分媒体却拿个人账户支出来计算的。根据计算标准我们已经和6个省区核实,其实只有天津是目前不在6—9个月的标准之内,其他北京、湖北、贵州、重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在结余合理的范围之内。可以看出目前医保基金可以保证支付,基金运行也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