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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鼓励实施清洁能源供热改造

发布时间: 2016-10-10 15:56:16   |  来源: 山西晚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日前,太原市经信委、环保、财政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减少燃煤总量推进大气环境改善的若干政策意见》,鼓励市区分散燃煤采暖锅炉实施清洁环保改造。

  改造方式以集中供热为主,燃气、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为补充。

  在奖励方面,完成集中供热改造的,按改造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元。鼓励实施清洁能源供热改造。完成燃气、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造的,按改造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元。鼓励清洁能源供热第三方运营。与供热用户签订长期运营合同(5年以上)的污水源热泵、空气热源泵、地源热泵、燃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热的企业,按照供热改造面积每平方米再奖励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