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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健康扶贫实施“一免五减”、“四兜底两提高”、“一站式”结算
“好政策”燃起贫困户新希望

发布时间: 2016-09-29 11:25:55   |  来源: 黑龙江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佳木斯市汤原县太平川乡荣春村贫困户,42岁的韩树峰不久前因心功能不全住进医院,他告诉记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只缴纳了新农合起付线200元钱。出院时医疗费一共4799.84元钱,减免和报销了4528.34元钱,我只花了271.5元钱。看着手里的结算清单,我简直不敢相信,没想到看病花了这么些钱,自己却只负担了很少一部分。”

  韩树峰的惊喜并不是偶然,他告诉记者,像他这样的受益者还有很多,是国家、省里,还有当地政府给了他们健康扶贫的好政策,他感谢国家把健康扶贫政策真真切切落到每位贫困户身上。记者了解,当地在健康扶贫中因地制宜创新实施的“一免五减”、“四兜底两提高”、“一站式”结算政策就是韩树峰口中所说的好政策。

  按照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的健康扶贫政策要求,汤原县在全市率先推行了“一免五减”政策,即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失独家庭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时,免收挂号费,五项医疗费用减免5%(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医疗费用减免10%)。同时,实施“四兜底、两提高”的特惠政策,利用新农合基金和民政大病救助资金,通过实行住院、门诊统筹报销、慢性病等补偿方式和设立定点医院管理等保障措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贫困人员受益水平。“四兜底”即:门诊慢性病取消比例,按病种封顶兜底报销;县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全额兜底报销;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合规费用,实行兜底报销,封顶2万元;县外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医疗费2万元以内的合规费用,实行兜底报销。“两提高”即:县外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医疗费超出2万元以上的合规费用,按照75%比例报销,剩余部分按75%比例救助;乡镇门诊统筹报销补偿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同时,佳木斯市还实施了“一站式”结算,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极大方便了低保户就医报销。

  韩树峰之前在2012年患上肾衰,看病花光积蓄,失去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这个家庭走入困境,妻子不堪重负与他离异,18岁的儿子只能退学在家务农来维持生计,老父亲还因脑出血导致半身不遂。这次他再次患病对这个家庭来说真可谓雪上加霜。他说,是好政策帮他卸掉了身上沉重的负担,让他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看到希望。

  据了解,佳木斯新农合政策将向农村贫困人口、失独家庭倾斜,上半年,佳木斯共对低保户实施医疗救助3.3万人次,支出救助金28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