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业审批流程图》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9-21 10:34:51 | 来源: 黑龙江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给投资者以清晰的行业进入路线图,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我省医疗服务业,推动全省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对社会资本进入我省医疗服务业审批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梳理、明确,形成了《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业审批流程图》,现予以公布。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
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业审批流程图
社会投资者
准备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证明(法人需工商执照,自然人需身份证,2个以上法人须签署协议)。
编写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意见报告。
建设、购买或租赁医疗机构用房,取得产权或使用证明,并提供建筑设计平面图。
到银行开具资信证明。
到工商部门核定机构名称,取得核定表。
持上述材料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招聘从业人员,准备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编写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持上述材料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关于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业审批流程图的说明
一、关于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权限
(一)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中间型医疗机构、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和中外(含港、澳、台)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和独资医院(含港、澳、台)设立审批。
(二)市(地)、农垦、森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中间型医疗机构、护理院等医疗机构设立审批。
(三)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一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中间型医疗机构、护理院等医疗机构设立审批。
二、关于前置审批条件
(一)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申请人姓名以及申请意愿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三)选址意见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
(四)资信证明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总额相符。
三、关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时限
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核时限为2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