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诈捐和骗捐依法说“不”
发布时间: 2016-09-02 08:34:24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其制定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法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定义,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资格与行为,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制度等重大问题,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法律实施要靠大家努力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称,搭建平台、规范行为、创造条件,引导和支持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和参与慈善。慈善事业是社会力量奉献爱心的崇高事业,对弘扬社会文明、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明确目标和任务,把握慈善事业的本质特性,强调其公益性和自愿性,尊重其自身的发展规律;积极推动释放慈善正能量,激励各种社会力量发挥所长;我们要保障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社会各阶层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十七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在积极推动制定中央层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之外,还要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慈善事业发展需要,推动出台促进当地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其他章节详细规定了民政部门在引导、促进和监管慈善事业方面的具体职责。在民政系统内部,这些职责根据机构职能分工,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具体承担,我们要主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落实效果最大化。
捐赠的财产必须是合法所有
捐赠人捐赠财产要合法,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要守法,对诈捐和骗捐要依法说“不”。
有爱心是好的,但也要在法律的规定下做慈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捐赠人的捐赠财产提出了要求。慈善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并且还要符合一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慈善组织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从设立条件、申请程序、终止清算、治理准则,到财产保值增值、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等等,法律都作了规定,为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实现慈善目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针对慈善领域的骗捐诈捐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的,或者捐赠财产用于特定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或者其他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受赠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
保障和鼓励人人可慈善
捐赠财产形式多样化,专章规定慈善信托,规范慈善服务,鼓励群众多渠道做慈善成为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对慈善信托的管理机关、设立条件等内容予以明确,变许可制为慈善信托备案制,强调慈善信托受托人仅限定于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另外,第七章的8个条款,集中规定了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开展慈善服务的制度框架。通过规范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服务的权利义务,保障了服务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了社会各界对志愿服务的理解和认识,引导保护了人们从事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有助于全社会形成支持志愿服务和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