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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回收须有制度通道

发布时间: 2016-08-31 08:19:58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日常生活中,很多朋友喜欢在家里备点常用药。可是时间一长,一些药还来不及吃就过了有效期。这些过期药品该如何处理呢?有人想到了药品回收。可是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所谓的药品回收实际上就是药贩子从城市低价回收,然后到农村高价卖出,这种现象由来已久。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2004—2014)》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过期变质药品有效成分含量降低,有些药品还会分解出有害物质,服用后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随意丢弃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对于过期药品回收,欧美发达国家均拥有法律或义务性和习惯性的回收机制。在英国,过期药品要被放入印有专属标志的垃圾袋,乱扔过期药品会有诚信度不良的记录;法国有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点,药店里通常备有“可再利用药”与“待销毁”两种回收箱子;美国是由厂家直接上门登记回收;德国主要依托药店进行有偿回收。其实,我国大部分城市也开展过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多是叫好不叫座。据了解,目前上海市有2800多家药店,这些药店大多设有过期药回收箱,但主动将过期药送到药房的市民寥寥无几,不少居民还是将过期药随着生活垃圾“一扔了事”。

  为了保障百姓用药安全,以及减少过期药对社会、环境造成的危害,应从法律制度、预防机制等方面构建制度通道。一方面,应尽快出台旨在形成长效机制的法律法规,对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必须加大过期药品危害及回收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将家中的过期药自愿无偿、合法合规地放置于相关场地,同时增设回收网点,建立过期药回收奖励制度,推行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此外,还应严格监管医疗“大处方”,大幅减少过期药品的来源;医药企业也可根据药品使用情况确定药品包装剂量,即推行包装小量化,减少药品使用环节的浪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