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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医疗费自付比例控制在20%内

发布时间: 2016-08-17 08:57:55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北京市总工会昨日表示,《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将出台,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总费用的20%以下。白领群体首次被纳入重点关注对象。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实现最低工资标准持续稳步增长,逐步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开展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及调整影响因素的日常监测调查,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格局,定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同时,对在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企业、工资明显低于本地区本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和因劳动报酬引发劳动争议较多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

  此外,本市将建立职工互助保障机制,并将其作为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补充。扩大医疗互助保障项目覆盖面,逐步将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提升职工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救治互助险种的保障水平,将个人医疗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总费用的20%以下,减少职工因病“致贫”、“返贫”现象。

  《规划》中针对劳模、技能人才、农民工、女职工、白领职工等群体,提出了特殊的保护和发展任务,其中白领职工群体是首次被纳入重点关注对象范围。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白领职工存在很多职业健康问题,过劳死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因此针对白领职工群体,关注其职业健康,预防“过劳”与“亚健康”等方面的职业危害,做好办公场所装修污染物、电子辐射等有害物质的监测防控,同时还应重点关注白领职工的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