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仍缺“最严监管”
发布时间: 2016-08-11 08:36:43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连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冠童幼儿园使用发霉大米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前,多地也曝出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如发霉的大米、生虫的麦片、过期的牛奶、不合格的食用油等被端上孩子的餐桌。(8月1日《京华时报》)
幼儿园孩子食用的大米,居然是发霉的,想想都让人感到害怕。更可怕的是,这样的事情并非个案。据不完全统计,自6月30日至今的一个月内,各地被曝光的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至少有5起。这样的现状,引发了社会广泛的担忧。多数人都会为人父母,都会有孩子,如果自己的孩子遇到这样的问题呢?
这样的幼儿园,以及与使用发霉大米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得到应有的惩戒。只是,更加值得反思的是:为何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监管何在?审视现实不难发现,我们并非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无论是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已经出台的关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规定,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规定与标准执行,发霉大米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遗憾的是,制度规定很丰满,现实执行却很骨感。
标准失守、管理失心、审查失效、监管失灵,说到底,都是人的问题。若是监管部门、学校管理方甚至是相关责任人,能够多一点责任心与担当,多一点“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想法,发霉的大米怎么可能进入孩子们的嘴中?此类事件再次提醒,食品安全的“最严监管”在现实中仍然缺乏。这里的最严监管包括3个方面: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与事后监管。所谓事前监管,就是食品的选用、安全把关等,要做好足够的安全防范工作;事中监管,则是学校方面、相关责任人等,应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严格审查;事后监管,则是严厉问责,一旦发现违规者就要严惩,尝试推行终身禁入等制度,让监管成为有牙齿的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