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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铁岭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 2016-08-08 14:00:04   |  来源: 辽宁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本报讯 记者朱勤报道 为了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铁岭市卫生计生委将农村贫困人口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将贫困人口数据纳入新农合信息系统,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据了解,今年年初,铁岭市卫生计生委与市扶贫办协调,对精准扶贫对象进行摸底测算。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铁岭市因病致贫人数为40275人(慢性病人数为33065人,患大病人数为7210人),其中农村人口占相当大比重。

  铁岭市在巩固22种重大疾病保障的同时,全面推进将肝癌、膀胱癌、甲状腺癌、再生障碍性贫血、胆管癌、胰腺癌、卵巢癌等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试点。按照规定,农村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五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贫困居民患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大疾病,在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协调民政部门按医疗救助政策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医疗救助。

  此外,对经新农合支付和医疗救助后,个人及其家庭负担仍然过重的,将其信息提供给慈善组织寻求帮助。将0至7周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农村贫困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