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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疗机构上报药品短缺原因进行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15 14:51:26   |  来源: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辽卫药函[2016] 44号

  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依据辽宁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系统数据,6月份,省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共46种(详见表1)。

  请各有关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对信息表内对应药品的短缺原因和避免短缺预采取的措施,填写药品短缺情况说明(附件),并于7月13日前报至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处。如逾期未说明情况,将做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赵国松

  联系电话:024-23388779 电子邮箱:lnypqxc@163.com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