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大数据高峰论坛隆重举行
发布时间: 2016-05-24 09:45:06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刘振海
中国网健康讯(许晴晴)5月21日,2016中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暨食品安全大数据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本次高峰论坛由中国食品报社、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办公室等单位共同发起,旨在探讨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与会的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就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共治等问题在论坛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指出,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包括社会共治在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四项工作原则,这意味着社会共治理念从政策表达层面进入了法律表达层面,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将“社会共治”确立为一项法定原则,新《食品安全法》开创了先河。“几乎同时期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只用了‘公众参与’原则,体现社会共治精神。”
中国食品报社社长黄国胜表示,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从理念、制度、机制等多维度协同推进,让政府、产业、学界、媒体、消费者等各个主体参与进来,进一步细化各主体的自身权责,明晰各主体的权力边界,构建各主体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治理结构,变“监管”为“治理”,才能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标本兼治。
食品安全共治和消费者参与之间是怎样一个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审、食品安全课题组负责人邢东田的观点引起与会者的共鸣。他强调,社会共治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与生产者,积极努力,互助共赢,保障食品安全,实现社会和谐。
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栎群介绍,食安指数研究作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的数据智库,将为政府,企业及消费者三方面提供客观的、定量定性、通俗、概括性地数据信息服务,有效实现帮助政府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企业生产经营健康食品,面向广大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的作用。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于2015年12月批准实施的重要项目。致力于建立食品安全及信息数据的信用征信系统,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据中国食品安全指数研究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吴吾介绍,办公室和相关机构准备共同成立食品安全维权机构。吴吾坦言,因为消费者在日常的食品消费中,遇到问题食品时,依靠个人的力量维权很难,而且维权成本也很高。我们建立这样一个平台,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将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食品交给这个平台帮忙检测。同时,办公室已与有关部委、行业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成立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和食品安全诚信系统的建设两个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