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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居家养老“养十条” 政策 精准满足养老需求

发布时间: 2016-05-19 10:03:17   |  来源: 中国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中国网5月18日讯(记者 肖冰) 今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出台了《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简称居家养老“养十条”),力求通过集中力量破解难题、扎实办实事来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精准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同时,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第五福利院将开始专门接收享受优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经实施一周年, 其中一些服务举措是对局部领域,有选择性老年人提供的,此次“养十条”政策,是将零散的举措变成完整的政策,在未来三到五年,对政策中承诺的人群全覆盖。

  李红兵表示,将来北京市将以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与能力评估,来推出相应的养老措施,使养老服务精准化。

  据悉,此次发布的“养十条”政策,包括了与居家养老密切相关的的十个方面。

  围绕“养” 建设养老服务驿站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将出台《北京市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明确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规划建设一批具有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满足居家养老的基本服务需求。

  为解决场地难寻、场租昂贵、建设成本高的问题,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由各区政府通过资源整合、置换、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因地制宜给予一次性开办相关支持,委托社会力量低偿运营,并实现名称、功能、标识“三统一”。

  今年预计在城六区试点建设1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与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互为补充,共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围绕“保” 困境家庭老年人可入住所有属地福利机构

  “养十条”规定,各区政府自主确定对经济困难、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劳动年龄段无业无稳定收入残疾人等困境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扶持的政策扶持方式,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符合条件的困境服务对象分类给予按月定额补助并由各区财政统筹安排。

  困境家庭老年人入住承接机构从定点福利机构扩大到所有属地福利机构。制定公办养老机构接收享受优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实施办法,2016年完成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改造,开始专门接收享受优待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同步制定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配置标准,“十三五”期间推广到其他公办养老机构。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围绕“住” 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李红兵介绍,经过筛选,本市有一万多户失能老人,是适老化改造直接服务对象。今年预计改造5000户,“十三五”期间覆盖全部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并引导其他有需求的社会家庭自主进行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品质,给老年人创建宜居的居家生活环境。

  同时,支持社会力量研发、生产和销售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建设老年用品展示中心,作为老年产品用品集中展销、体验和适配的场所。

  围绕“用” 建设“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

  “养十条”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设“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为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的特供产品和配送服务,方便老年人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消费。今年完成600至1000个“幸福彩虹”社区特供店的建设、发展和挂牌工作,并逐步实现服务人群需求全覆盖。

  完善居家配送服务网络,为边远山区老年人提供订单服务,定期以订单形式预定,利用物流配送体系将产品配送入户;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大篷车特供产品服务。

  围绕“餐” 加快打造养老餐桌升级版

  北京市将出台《老年餐饮服务体系建设办法》,支持餐饮企业、养老机构(含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送餐机构和单位内部食堂,通过开设老年餐桌、“中央厨房+社区配送”等方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餐饮服务。

  鼓励大众餐饮企业、主食加工企业在社区、楼宇新建连锁店铺、主食售卖网点、智慧型餐饮自提柜等设施,面向老年人开展助餐、配餐和送餐服务。今年加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顺义深化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围绕“医” 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

  "养十条"规定,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加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扶持力度,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制定《加强北京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扶持政策,推动医疗机构康复功能转型。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综合服务。开展中医健康养老社区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开辟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专区,培养中医养老技术服务人员。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开发经营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对海淀区试点长期护理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推动加快建立“可持续、可推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围绕“药” 社区提供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

  "养十条"规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和基层用药制度,促进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衔接,逐步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目录,将老年人常见病医保范围各类药品纳入社区药品目录,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以社区试点方式,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四类慢性病为突破点,逐步让老年患者在社区就能享受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的长处方便利。在现有基本医疗健康服务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出行不便的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低风险上门医疗、护理、送药及家庭病床等服务,为居家老年人开展健康宣教、疾病防治、健康管理、签约服务。

  围绕“救” 实现紧急救援服务延伸到家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失智老年人免费配备防走失手环,保障失智老年人出行安全,今年免费配发10000个;为符合条件的独居老年人家庭安装紧急医疗救援呼叫器(连接到999急救中心或120急救中心提供医疗救助)和烟感报警器(用于火灾预警和紧急救援)等紧急救援服务设施,今年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各免费安装5000个,实现紧急救援服务延伸到家,保障独居居家老年人的生活安全、健康安全和人身安全。

  围绕“补” 改善乡镇敬老院设施提高运营能力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发展基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农村乡镇敬老院的职能定位,分批分期依规完善现有机构特别是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审批手续,由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资金给予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支持和完善功能支持,全面改善农村乡镇敬老院的硬件设施、服务环境,提高社会化运营能力,辐射周边城乡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围绕“享” 发布“北京养老”品牌 汇编养老服务指南

  发布“北京养老”品牌,鼓励并支持全市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统一使用推广。将养老服务政策、辖区为老服务网点、服务项目等内容整理汇编成北京养老服务指南,向城六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免费发放,真正把北京养老的信息装进百姓口袋,方便查询和使用,实现养老政策和服务与老年人的无缝对接、精准落地。推进“北京通-养老助残卡”项目,增强其社会福利、优待服务、优惠消费、精准管理等功能,2016年完成全市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待卡更换“北京通-养老助残卡”, 2017年实现60岁老人“今天退休,明天领卡”,使老年人都能持卡享受相应的社会福利、政策优待和市场优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