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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提高贫困患者新农合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 2016-05-10 11:20:13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近日从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获悉,该省出台7项举措,全面提高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新农合保障水平。

  这7项举措包括:将门诊慢性病补偿比例提高1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补偿比例提高20%;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贫困人员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只需交纳门槛费,基本医疗费用新农合全额支付;贫困孕产妇在县域内实行免费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将因病致(返)贫的重点疾病作为主攻方向,先期选择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20种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将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实行免费手术治疗;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降到5000元,报销比例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