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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辽宁建短缺药品预警和保障系统

发布时间: 2016-05-06 15:38:19   |  来源: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本报讯 (特约记者邹欣芮)为加强短缺药品的临床供应保障,满足群众日常用药需求,辽宁省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系统。

  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辽宁将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实行省市县三级预警、分级负责、联动保障的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工作机制。各级医疗机构按属地将短缺药品信息填写完整,上报辽宁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平台。

  该省还将在完善短缺药品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实行省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三级响应、调剂保障、逐级上报的工作制度。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的短缺药品情况,分析药品短缺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通过协调相关短缺药品中标企业保障供应、补充招标或定点生产等形式保障供应。同时,建立辽宁省短缺药品储备机制,将其纳入辽宁省医药储备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