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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 2016-05-06 15:30:08   |  来源: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5月5日,从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获悉,2016年辽宁省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近日出台下发,整治工作重点是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期校验与换证,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点、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医师、护士、药剂、检验、放射人员执业资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美容服务的监督检查,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而独立执业的人员要给予严厉的查处。

  去年以来,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对省内部分县(区)及城乡接合部的医疗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对发现涉嫌非法行医行为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了交办。市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全方位、多角度发现非法行医线索,尤其是对乡村、社区、小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群众身边的小诊所、“小口腔”、市场游医等,加大了监督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经过不断治理,百姓放心就医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更加有序和规范。

  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人介绍,今年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名称使用、病历、处方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牌匾名称是否与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病历和处方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大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跟踪复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