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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药品氟尿嘧啶月需求量及现有库存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06 14:17:29   |  来源: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辽卫药函〔2016〕20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属各医疗机构: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氟尿嘧啶注射液等药品出现供应紧张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保持与生产企业密切沟通。

  为加强氟尿嘧啶注射液的供应保障,请对全省医疗机构氟尿嘧啶注射液(10ml/0.25g)月需求量、现有库存量情况进行调查。

  一、各市卫生计生委收集汇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月需求量及库存量,统一组织上报;省属医疗机构直接上报。(具体信息见附件)

  二、上报时间:2016年4月25日16:00时前。

  由于上报的时间较短,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和省属各医疗机构一定要迅速行动,确保在规定时限准确上报。

 

 

  省卫生计生委药械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