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药品氟尿嘧啶月需求量及现有库存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06 14:17:29 | 来源: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辽卫药函〔2016〕20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属各医疗机构: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氟尿嘧啶注射液等药品出现供应紧张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保持与生产企业密切沟通。
为加强氟尿嘧啶注射液的供应保障,请对全省医疗机构氟尿嘧啶注射液(10ml/0.25g)月需求量、现有库存量情况进行调查。
一、各市卫生计生委收集汇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月需求量及库存量,统一组织上报;省属医疗机构直接上报。(具体信息见附件)
二、上报时间:2016年4月25日16:00时前。
由于上报的时间较短,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和省属各医疗机构一定要迅速行动,确保在规定时限准确上报。
省卫生计生委药械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