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集中整治公用企业垄断行为
发布时间: 2016-05-06 15:24:27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 王华)5月5日,江苏省工商局在“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江苏省将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动刀”。
据悉,供水、供电、供气行业将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凡是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用户收取“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如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等)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强制对新建住宅楼住户收取入户费(电力管网建设费用),上述行为均在整治之列。
整治的第二个重点行业是公共交通企业,整治的内容包括: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针对殡葬行业企业,整治内容包括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
江苏省工商局提醒各相关企业(单位),在5月20日前主动将自查问题上报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针对自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间,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月30日。逾期未自查、未实际整改,以及经群众举报仍然存在违法行为,7月1日起,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肃查处。
整治活动无疑是江苏省工商局的一项惠民措施,整治关系到群众切身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