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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为定向医学生履约立规矩

发布时间: 2016-05-04 09:38:48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编办、教育、财政、社保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自治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就业安排、培训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定向生相关履约管理工作立规矩。

  《通知》明确,定向生学业要求与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生相同。不能正常毕业的,要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在校期间违约的定向生,解除定向生身份,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并交纳50%的违约金。本科免费定向生须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免费定向生须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3年住培时间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计入服务期。

  对于定向毕业生就业安置,《通知》提出,各地要优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空编内安排,满编或超编的,可先安排上岗,逐步过渡到编制总额内。定向生接收单位要给入职定向生办理相应的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定向生毕业、参加培训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批准,解除定向生身份,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并交纳50%的违约金,退还参加培训期间食宿、培训等相关费用。《通知》特别规定,定向生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布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相关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