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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下发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4-25 15:15:57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 李春满)近日,吉林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吉林省将研制新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200个以上,医药健康领域主板上市企业达到18-20户。

  《意见》提出,吉林省努力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影响力知名品牌,鼓励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多点执业和医药健康领域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十三五 ”期间,吉林省重点推进医药健康产品制造业升级壮大与医药健康服务业提速发展,在中药、生物制药、化学药、生物健康材料与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制药设备与检测仪器、医药商业与流通、医疗与健康服务8大领域和板块实现突破,以促进医药健康产业绿色改造升级与安全发展,壮大医药健康产业规模。

  《意见》鼓励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大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建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竞争实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实现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吉林全面振兴相适应、相协调。

  同时,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对于医疗健康服务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向外地资本开放。进一步规范、公开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取消不合理审批事项,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和规范的审批工作机制。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新增诊所、门诊部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准入条件,不得附加条件提高标准。进一步放宽多点执业医师执业地点的数量要求,简化医师多点执业办理流程,鼓励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多点执业。

  另外,社会办医疗及健康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价格政策。通过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和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对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和单独设置康复功能区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给予适当资助。促进医保、医药、医疗互联互动,调整并扩大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积极帮助我省企业争取更多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对主板新上市医药健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鼓励医药健康领域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对兼并重组过程中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减免。对招商引资、兼并重组的医药健康企业实施的技术提升改造与产品优化升级项目,按其新购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对未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省内企业生产的药品,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相关程序纳入省医保目录。对我省企业生产的独家和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药品品种及剂型、规格,优先纳入省新农合20%目录外用药增补范围。支持人参产业发展壮大。对已审定的人参新品种,每年推广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由企业申报,通过评审后给予30-5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