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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安市国企基本建成现代企业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4-23 10:02:57   |  来源: 中国网-健康中国   |  责任编辑: 李晓宪

  中国网健康讯(李晓宪 王华)4月22日,西安市正式印发《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一系列创新举措将助推西安市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预计西安市2016年,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子公司层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到2018年,大多数市属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比2014年提升10%以上。到2020年,国有企业基本建成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微观主体,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再提高10%以上。

  《意见》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投资公共产品:按照国企类型,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引入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同时,允许经确权认定的集体资本、资产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价入股,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断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非公经济企业在政策法律咨询、信息服务、信用与融资担保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全市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放宽名称、集团、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放宽名称登记条件,对外地知名企业在该市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的,允许其在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知名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对从事科技研究类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允许以“××研究院”、“××研究所”“××产业园”等作为其名称的行业表述用语,申请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企业名称。

  同时,放宽集团登记条件,简化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对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文件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有形市场开办方、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出具使用证明均可予以登记。

  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也将进一步放宽。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文献资料、国际惯例以及为公众熟知的称谓予以登记。

  发展专项资金实现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市财政支持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重点和投入范围扩大到在西安注册纳税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对民营企业、非公经济企业一视同仁。对于凡是能够面向社会征集和发布指南的资金一律对外公开发布,具备公示条件的项目一律通过外网面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