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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税收“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16-03-18 09:57:13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面临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和失智化等严峻问题。现有的养老模式、养老观念已严重滞后,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亟须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对此,九三学社中央提出一个关系重大的着力点,即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体系。

  据九三学社中央调研显示,我国的养老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养老机构的税收扶持;二是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面对不断扩大的养老需求,九三学社中央调研组认为,我国相关养老扶持税收政策仍存在优惠范围过窄、力度过小等不足,税收优惠政策不统一、不规范,需要进一步梳理、改革和完善,以利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壮大。

  在税收方面,九三学社中央建议,要缩小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差别待遇。统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业机构的财产税免税政策,取消企业和个人捐赠的差别待遇。其次要加大企业投资养老服务业机构的税收优惠。加大股权投资的税收优惠力度,加大债权投资的税收优惠力度,对养老机构取得的政府财政资金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取得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外,就完善配套税收优惠政策,九三学社中央提出三个“对接”,要对接未来的以房养老模式,对接与养老服务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接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在家庭养老中,对赡养费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缓解赡养人经济负担。(记者包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