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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宝清: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发布时间: 2016-02-01 17:02:30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原标题:居家养老 社区养老 机构养老 宝清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目前,黑龙江省宝清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71964人,占总人口的17%,远超国际上10%的标准,并且老年人口的增长是刚性增长。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社会化养老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十二五”期间,宝清县提出“幸福养老工程”,综合采取政策支持、保障制度、兴建养老机构设施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全县社会化养老程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雏形显现,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今年83岁的李春清老人是一名离退休教师,3个孩子都已成家,也非常孝顺。老伴去世后,他不愿意跟着孩子一起生活,觉得不方便,但是一个人在家,饮食起居很不规律,家属院里的老人少,连个说话的也没有,感觉孤独。于是,他来到了宝清县社会福利中心。一年多来,老人觉得在这里生活得很舒心,都是老年人,有人聊天,还可以一起打牌、搓麻将,孩子经常来看望,感觉很快乐。老人喜欢写诗,现场给我们朗诵了一首自己创作的赞美社会福利中心的诗歌:老年公寓真气派,座落湿地公园外。高楼上下共五层,玻璃砖墙放异彩。白云绿树两悠悠,燕子纷飞鸟鹰来。它想隔窗进屋里,无奈撞头仍徘徊。自然生态就是怪,看在眼里乐开怀。

  宝清县社会福利中心是2011年宝清县十大利民实事之一,是县委、县政府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总投资2600万元,建筑面积6759平米,现有床位200张,集老年公寓、五保供养、优抚供养、孤儿供养为一体,内设餐饮、娱乐、医疗等多项服务功能,2013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它的建成作为宝清县一张民生名片,现已成为龙江东部设施完备、服务一流的综合性福利机构,主任徐仁平说:“我们本着为世间老人谋福、替天下儿女尽孝这个理念来为大家服务,为老人服务。让入院的老人生活开心幸福,让儿女省心、放心。”

  宝清县社会福利中心只是宝清县公办养老的一个缩影,“十二五”期间,该县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积极开展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中供养工程,在全省率先闯出了合并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院民的新路子,彻底打破了一乡一院的管理格局。几年来,共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对全县三所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目前,全县三所敬老院均达到了全省示范标准。同时,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了43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原高于省标准的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到了6200元。在原有建设五保家园的基础上,又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建设了5所辐射面广的“五保家园”,切实为提高分散供养水平开创了新思路。

  家住时代新城的赵大爷83岁,老伴王大娘85岁,是低保家庭。他们老俩口的腿脚都不好,大爷拄单拐,大娘拄双拐,儿女又不在身边,家里的日常生活非常艰难。一个月前,社区为他们免费派来了一位宋阿姨,专门为他们打扫卫生,照顾日常起居。自从宋阿姨来了之后,家里变得干干净净、亮亮堂堂的,老俩口的心情也比之前好了很多。这位宋阿姨也是低保户,她是宝清县政府聘用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同时照顾2户低保老人,每个月去低保老人家里三四次,帮助照料老人的生活。

  在不断完善公办养老的同时,宝清县还优化配置推进居家养老,构筑了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民政局和有关部门为枢纽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成立了五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了城镇社区全覆盖,从2011年起,政府平均每年投入资金近百万元用于为老人购买服务,对低保老人、低收入老人、空巢老人、优抚老人以及孤寡老人,按类别、按标准予以服务。目前,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人员150人,为全县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项服务。(记者 石振玉 马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