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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殊家庭老年人可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

发布时间: 2016-01-18 10:45:26   |  来源: 新华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图为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发表致辞

  新华网1月18日北京电(李亮亮)为了更好地落实京民福发〔2015〕283号《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政策,解决特殊家庭老年人(包括无子女老年人,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实际需要,由北京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主办的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项目研讨会和启动仪式于17日上午举行。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北京市老年人志愿者协会会长马众梁,第五福利院院长常华,中国智障人士及亲友协会主席、北京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监事张宝林,北京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许家成等出席并发表致辞。

  研讨会上,基金会副理事长宋海英介绍了《北京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及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项目的介绍》。她表示,基金会将为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担保服务等,从而解决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急病就医时面临的无监护人履行签字责任及提供持续服务等实际困难。

  关于代理服务的具体流程和内容,据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负责人介绍,在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后,双方将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老年人具体需求,制定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计划,在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后,双方将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老年人具体需求,制定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计划,其中主要有以下服务内容。

  一是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协助其选择适合的养老机构并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为老年人提供入住养老机构担保服务。二是在老年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服务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第三,协助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维,提供健康管理、心理咨询、情感关怀等服务。

  此外,在资产管理方面,基金会还协助老年人选择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并建立适应特殊家庭老年人需要的应急保证金机制,解决老年人紧急救助需要。

  

图为启动仪式现场

  据悉,北京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是由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公募公益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是“扶老爱老,共创和谐;使命是“让特殊家庭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2015年7月27日北京市民政局颁布了《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北京英硕基金会承接此项社会公益项目,为具有北京市户籍的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