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健康中国 > 焦点

北京食药监局:消费者网上订餐可看量评结果

发布时间: 2015-11-11 11:22:25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本报讯(记者 张小妹)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市食药监局获悉,目前食药监局正在将对餐饮实体店所采取的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结果,同步公开于网络第三方订餐平台,预计明年年初消费者在网上订餐时,就可看到商家的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结果。

  网络送餐商户须公示餐饮许可证

  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处长刘国斌介绍,将把对于实体餐饮店的量化分级结果也同步公开到网络订餐平台上。

  “明年年初,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订外卖餐饮的时候,也能够看到相关企业的餐饮量化分级的情况。”刘国斌强调,“第三方平台一定要加强对经营者信息的追溯和公开。”按照新食安法规定,凡是在线上经营的实体餐饮店都要在平台上公示它的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等证件,消费者无法追溯经营者信息的,由网络平台第三方提供者来承担责任。

  网络订餐平台将对商户监督审查

  新食安法填补了对网络餐饮平台监管的空白,实施一个月以来,多数互联网订餐平台仍未真正做到对商户的审查。据悉,市食药监局食品处约谈了在京的一些主要的互联网平台的经营负责人,进行法律沟通,让互联网平台的经营者明白应该履行什么样的责任。

  “目前正在对线上运营的这些门店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持续到本月月中。”刘国斌说,如果自查自纠之后,第三方平台还是没有履行责任,食药监局将进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微信圈“晒美食”无证经营将查处

  近期,微信朋友圈有一个热词叫做“晒美食”,有些是朋友之间的分享,有的则明码标价进行出售。据市食药监局信息监测中心发现,朋友圈中有大量介入网络平台进行经营的行为。

  刘国斌说,“晒美食的行为,朋友之间进行流传还可以。但是目前我们看到,包括我们信息监测中心发现的是,大量介入网络平台进行的是一种经营行为。”按照新食安法的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必须取得经营许可,否则的话视为无证经营。“所以说,晒美食可以,如果从事经营,而且没有取得许可证,就按照无证经营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