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十一”将戴最严“紧箍咒”
发布时间: 2015-09-29 14:21:05 | 来源: 新京报 | 责任编辑: 刘振海
■ 行业影响
明星代言
“产品经理”成“代言”新形式?
今年9月1日实施的新《广告法》对虚假广告、极限用语、童星代言、明星试用等广告内容做了史上最严格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新《广告法》中明文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
就在中秋之夜,在央视财经频道《中国政策论坛》的录制现场,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5年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金斗寻宝”、“郑多燕减肥晚餐”、“冬虫夏草胶囊”等广告榜上有名,侯耀华、李金斗、郑多燕等明星涉嫌违法。
与这些案例形成对比的是,就在《广告法》正式实施20多天后,某家电品牌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演员邓超将出任其转型系列产品的产品经理,将参与产品的设计与研发。虽然不属于被《广告法》禁止明星代言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领域,但这种做法依然引发业界关注,明星是否真正加盟企业并参与产品设计、研发尚且不论,单就行为本身来说,一个“产品经理”的头衔就掩盖了“代言”的本质?
保健食品一向是明星代言的重灾区,新《广告法》实施不久,确实在市面上已经几乎看不到明星代言的产品,但如果这种“产品经理”模式被保健食品行业效仿,岂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徐华锋也表示,明星效应对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带动是企业选择明星代言的一大考虑,“明星盲目代言,某些机构、专家为某些企业、产品不负责任地背书,但从法律层面又很难追究其责任,也让一些企业找到规避的方法,新广告法的实施确实让这些行为没有了藏身之地,但另一方面,企业或许还会找到规避的方法。”
销售模式
对主流保健食品影响有限
电视养生节目是不少保健食品的销售利器,新《广告法》实施后,除了代言,养生节目也将被禁止,这也就意味着一种销售渠道的直接闭塞。至于新规对保健食品销售的影响,似乎还要区分对待。保健品市场企业差距较大,徐华锋介绍,对于以电视软广告、专题节目等形式为主要销售渠道的保健食品企业,这种影响将是致命的,“据我了解,有些企业已经受到重大影响。”另有报道称,某靠养生节目销售产品的企业,去年销售额超10亿元,但是该企业今年的销售额截至目前,仍未突破3亿元。
但就保健食品销售主流来说,这种影响似乎并没有那么明显,“毕竟对部分企业来说,这种营销渠道并不是主流,影响也并不会那么大,”徐华锋介绍,保健食品营销最主要的手段是直销,其次为药店、商超等传统渠道,对这类企业来说,新规对销售业绩的影响并不明显。
但另一方面,封锁养生节目的渠道,也未必能阻挡企业借助互联网等其他外衣形式,“尤其是一些并未取得保健食品资质的产品在宣传‘养生’等卖点,打擦边球,这依旧是监管空白。”
保健食品可以声称的27种保健功能
1. 增强免疫力
2. 辅助降血脂
3. 辅助降血糖
4. 抗氧化
5. 辅助改善记忆
6. 缓解视疲劳
7. 促进排铅
8. 清咽
9. 辅助降血压
10. 改善睡眠
11. 促进泌乳
12. 缓解体力疲劳
13. 提高缺氧耐受力
14.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
15. 减肥
16. 改善生长发育
17. 增加骨密度
18. 改善营养性贫血
19. 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
20. 祛痤疮
21. 祛黄褐斑
22. 改善皮肤水分
23. 改善皮肤油分
24. 调节肠道菌群
25. 促进消化
26. 通便
27. 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