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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能解决“一床难求”吗

发布时间: 2015-08-17 10:18:02   |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评估机制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老龄经济与产业研究所副所长王莉莉认为,公办养老院最早是福利院、敬老院,定位是福利性的。随着我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社会,国家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化,原来的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也可以收住社会上的老人,公办养老机构开始逐渐面向社会。

  与此同时,老龄化的趋势让养老服务需求不断上升,原来的公办养老机构在数量上、服务质量上,满足不了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必须让社会资本进入到市场中来。

  成绯绯告诉记者,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市区,这些地方交通便利、医疗资源集中、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较能接受新的养老观念、社会养老需求大。由于公办养老机构价格比同等水平的民营养老院低,而且老人对政府办的养老机构更加信任,所以“一床难求”问题比较突出。

  “目前市区里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有限,民营化主要是激发养老机构的活力,提高运营管理专业化水平,通过市场机制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成绯绯分析,解决“一床难求”的问题,一方面是要在老年人需求大的地区新建养老机构,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组织的服务水平,让更多老人在家就可以享受到专业化服务。

  实际上,公办养老机构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其核心职能是保基本、托底线,其服务对象应该是政府的托底保障对象和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主要是三无、五保、高龄、失能、经济困难的特殊老年群体。

  “现在公办养老院定位不准,对收住社会老年人没有明确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的界定,导致一些低龄、健康、经济条件较好的社会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王莉莉说。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近期发布的《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认为,养老机构缺乏明确的分类管理制度是造成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管理粗放的一个主要原因。

  这份报告课题组副组长王莉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的分类管理制度,一是要尽快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定位与服务对象标准,哪些老人可以享受政府购买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要有明确的标准。她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评估标准,包括身体状况评估标准、经济状况评估标准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等,从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两个方面界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以及公办养老机构和民营养老机构的不同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

  二是要尽快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标准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根据不同类型养老机构的入住对象和服务内容需求等,将养老机构划分为自理型养老机构、助养型养老机构、养护型养老机构三类,根据不同养老机构的服务范围,确定不同的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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