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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八成养老机构超高怎么“解”?

发布时间: 2015-06-15 09:57:22   |  来源: 羊城晚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3 荔湾区:部分已老化

  荔湾区老龄化程度在广州各区居前。荔湾区的广船养老院是一所大型养老院,由旧厂房改成,4栋楼高4-5层的楼住了600多老人,基本是三人间或四人间。由于开业时间久、养老业盈利困难,记者看到该养老院楼体斑驳,屋外拉的电线老旧,楼内的某些安全标示也不是很清楚。

  而位于芳村的颐和养老豪庭公寓数栋楼高4层以上,该养老院提出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通知。5月26日该养老院提出告示:“重新强调严禁房间内使用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电拖板及电热炊具煮食,严禁房间内吸烟。”

  颐和养老院是荔湾区条件较好的新养老院,除了楼高超过新规定的规范外,其整体消防设施和友好养老院也是记者看到的较好的。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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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仕雄表示,此前,养老行业所参照的是国家建设部、民政部发布的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根据第4.1.4 条,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用的是宜字,也没有强制。”

  “有一些养老院已经去申报,都不给批。现有的养老院怎么办?我个人认为,5月1日后的可以严一点,但是以前的不能简单清理。”钟仕雄表示,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新规的指引,尤其是针对已经存在的养老院,该有个明确的说法。目前民政系统还没有收到相关文件。

  11日下午,记者致电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建审科,工作人员表示,5月1日的新规范为“强制性规定,必须执行”,老年人建筑最高不得超过3层,如设在高层建筑,也只能设在所在建筑的3层及以下,不得超高,并且疏散楼梯不能与其他(4楼及以上)楼层共用。新规主要是从老年人安全疏散考虑,建筑不能仅仅考虑经济利益。

  “5月1日后,按照新规定审批的,都要在3层以下设立养老院。而此前审批的养老院,则按照旧的规范来执行,检查也是按照旧规范。”广州消防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已有手续完备的养老院也无需紧张。但已经先开工建设还未取得消防审批手续的项目,无论是不是重大项目,都不能突破,否则消防部门发现后不仅要对其进行处罚,还要按照新规范“限高”要求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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