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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八成养老机构超高怎么“解”?

发布时间: 2015-06-15 09:57:22   |  来源: 羊城晚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近日,广州不少养老机构收到“限高”风声:“三层以上(不含三层)不得设置养老机构”,业界议论纷纷。

  据了解,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今年5月1日施行,广州市可能有80%的养老院存在“超高”之忧,业界呼吁尽快出台文件指引。

  新规更“严苛”

  2015年5月1日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正式实施,该规范由国家住建部于2014年8月份发布,其中,第5.4.4条明确规定: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高层建筑时,不应超过3楼,同时相对整栋楼的疏散通道,养老院需要另外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而2006年版本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仅仅规定,在耐火等级为三级建筑中,老年人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耐火等级一二级的建筑没有要求。

  公办也超标

  “我们最近从各个方面都收到了消息,还没看到正式的文件,按照新规定,广州市八成以上养老院都超高,无论民办还是公办的。大家都很紧张,最近都在忙着查阅法律条文、规定,研究个对策。”代表广州各个养老院发声的广州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秘书长钟仕雄告诉记者。广州社会福利服务协会指导单位为广州市民政局,承担部分政府工作职能,为广州所有养老院服务。

  钟仕雄说,不仅经营多年的民营养老院也担心被逐步整顿,政府新建设的公办养老院同样达不到消防新规要求。“黄埔区福利院,公办的,已经封顶装修了,23层的,消防怎么验收呢?大家都看着呢。”

  而公办的广州市第二老人院一期项目正在招标,楼高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物总高度44.4米,投资额约4.99亿元,选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镇龙村,总建筑面积108803平方米,设置床位1800张。

  截至2014年底,广州市共有养老机构160多家,算上农村敬老院,广州市养老床位总计约4万张。其中公办养老院有11家,床位不到1万张,民营养老机构101家,养老床位约3万张,民营养老床位占了总床位超70%。

  探营

  广州不少养老院位于城中村、城乡接合部,除了近两年新建设的收费较贵养老院可达到较高的耐火标准, 好些民营养老院都是租用的民房、旧厂房建设,耐火等级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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