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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五部门齐晒养老服务成绩单

发布时间: 2015-06-11 10:54:56   |  来源: 北京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昨天上午,市民政局、规划委、住建委、卫计委和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大常委会集中报告了贯彻《条例》的基本情况,晒出各自领域开展养老服务的成绩单。据了解,即将发布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标准》明确提出了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的新要求,即每个社区须配建不少于8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用房和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这一级的养老服务设施须具备“步餐洗护、医疗保健、休闲活动、管理服务”四大功能。

  市民政局:

  老年“优惠”将可网上办理

  《条例》原文:运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开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

  今年开始,本市全面推行养老助残券“券变卡”,老年人刷卡即可享受便捷养老服务,服务商资金结算时间将由90天缩短为2天。截至5月21日,全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累计申请养老助残卡47万张。此外,为解决老年人找不到店、花不掉钱、不了解单位或产品信息等问题,市民政局专门开发手机软件,可实现养老助残卡余额及交易明细查询、周边养老服务单位查询、公共服务资源查询、特供产品服务预订、咨询投诉等八项服务,方便老年人使用。

  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表示,本市将加快建设完成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老年证、老年优待卡、高龄老人津贴、居家养老助残卡等业务网上办理,年内将建成养老照料中心信息管理平台,为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提供综合信息、服务支持。

  据了解,本市已经制定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规划到2016年底建成208个养老照料中心,实现老年人口养老服务需求全覆盖,今年建设40个养老照料中心的任务已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和折子工程。此外,明年还计划出台《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办法》,探索政府指导、财政出资、个人缴费等方式统筹资金,利用商业保险市场运作,为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长期护理保障。

  市规划委:

  新居住区标配无障碍设计

  《条例》原文:新建居住区的养老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

  根据市规划委提供的数据,2009年至今,中心城已新增6处独立占地的社会养老设施用地和10余处不占地的社会养老机构,总建筑规模约16.2万平方米,集中在朝阳、丰台、西城等区。其中6处独立占地项目为北京医药集团党校项目、方庄老年公寓项目、朝阳区管庄乡通惠上河嘉园二期033地块规划调整项目、丰台区北京房地集团石榴园养老设施项目、朝阳区东坝单店养老社区项目和西城区天桥市民中心项目。

  为更好地适应居家养老要求,市规划委还提出了一系列提高养老服务设施水平的新标准,比如在社区,托老所的服务规模要从每处服务3万人至5万人调整为0.7万人至1万人;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要配建不少于8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用房和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新建居住区要在建筑出入口、扶手和走廊、楼梯和电梯、建筑内地面、自用卫生间等方面增加适老性无障碍设计。

  市规划委主任黄艳介绍说,本市正在编制的住宅设计规范中,对住宅适老性设计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明确,这一规范拟于明年发布实施。与此同时,本市在审批新建居住区的过程中,将明确把老年人居住用房和主要活动用房布置在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段,要求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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