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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药监局:全力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发布时间: 2015-06-05 09:06:54   |  来源: 河北新闻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暑期期间各种细菌繁殖较快,食物易发生腐败变质,引发各种食源性疾病,为确保暑期及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近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食药监部门将组织精干力量对中高考就餐点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中高考就餐点内外环境、食品加工制作条件、个人卫生、基础设施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指导学校对考生开展针对性的考前饮食安全知识教育,特别要教育考生合理膳食,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引导科学消费、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严格落实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针对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健全和完善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充分利用暑假期间 全面进行学校食堂改造提升工作

  结合当前河北省开展的“明厨亮灶”、“清洁厨房”、“量化分级”等餐饮服务监管重点工作,利用有利时机,通过暑期期间扎实有效工作,实现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硬件”、“软件”管理“双提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硬件条件不达标、“明厨亮灶”改造要求不到位、“清洁厨房”活动开展未落实、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不规范的学校食堂,利用暑期进行有效、全面整改。

  同时,指导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倡导实施“电子台账”管理。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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