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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县级公立医院年内取消“加价药”

发布时间: 2015-05-21 11:55:56   |  来源: 人民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格局,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在辽宁,今年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都被纳入医改范畴,将取消药品加成。同时,在全省推进分级诊疗和预约诊疗,今年底,辽宁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要超30%。

  省卫计委明确要求,今后省内三级医院要实行“预约优先”,对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和入院。与此同时,辽宁还将推进基层转诊预约,二级以上医院为基层医疗机构预留足够的号源用于转诊预约和转诊。

  今年目标: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医改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44个县(市),今年底,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内容涵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补偿机制、医院人事分配制度等多个方面,其中,取消药品加成让患者直接受益。未改革前,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率一般在15%左右;改革后,随着加成取消,患者真正享受到了药价的平进平出。

  已见成效:医改以后门诊量大幅提高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将提高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医保患者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目前,沈阳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全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城市。据了解,新民市人民医院进行改革的一年后,门诊量大幅提高,并通过取消药品加成,使患者少花了1272万元的药费。

  打破格局:社区医院、县医院、大医院分级诊疗

  今年省卫计委将运用医疗、医保和价格等综合手段,推动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

  措施1 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措施2 严控大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诊疗水平;远程医疗、城乡对口支援、紧密型医联体等模式的加速落地,让群众无须到大医院就能享受到大医院专家的诊疗。

  措施3 启动基层全科医师培养计划,从今年起在基层出现一批可以为居民个人、家庭提供优质、方便、经济有效的全方位负责式管理的医生。

  措施4 新农合报销比例进行调节。比如,农民在家门口的县医院住院,会按照75%的比例报销,如果经过转诊到省级定点大医院,最低只能报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