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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711种低价药日均费用将不超三五元

发布时间: 2015-05-21 14:05:25   |  来源: 扬子晚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重点关注

  711种低价药在“红线”内自主定价

  阿司匹林、藿香正气胶囊、谷维素、感冒清热颗粒……其实,老百姓平时有个头疼脑热等小毛小病,用得最多的药都是“低价药清单”中的药品。去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530种,我省又公布了181种,加起来有711种药品列在低价药品清单中。

  但对于本月初国家发改委通知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低价药定价规则,昨日,江苏省物价局在“江苏版”细则中作出明文规定:低价药品在日均费用标准内(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自行定价。举个例子,有一种低价药清单中的西药,按药品说明书上每天用药剂量算患者买 回去可以吃3天,那么这盒药卖到患者手上的价格最高不能超过9元。

  低价药目录将不断补充完善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副处长袁冬梅告诉记者,去年江苏省公布了首批低价药目录,很多都是价格低廉的常用药,像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C、美扑伪麻、硫糖铝等等,中药品种更为丰富,耳熟能详的像柴胡滴丸、复方感冒灵片(颗粒)、板蓝根口服液(片)、枇杷叶膏等等。

  设立低价药品清单目录的目的,是在过去这些药品曾经都是政府定价的背景下,解放了这些药品的定价权,保护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保护老百姓能买得到、用得上这些价廉物美的药。低价药品清单今后还会实行动态管理,省物价局将会及时补充,进一步完善低价药品种。

  年底前公立医院药品全部按进价卖

  此前,不少患者就发现,不少药品在医院的价格高于社会药店。现在绝大多数药品价格都放开管理,医院的药品价格也由医院自己说了算吗?并非如此。袁冬梅介绍,药品价格管理放开,并不代表医院就可以想怎么定价便怎么定价。在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公立医院的药价仍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加价率政策制定最终患者买到药的价格。而且,今年底前江苏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将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与社区医院一样,实行药品0差率销售,进价多少就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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