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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四个责任为10大亮点护航

发布时间: 2015-05-21 08:53:12   |  来源: 人民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这一价格对照法不仅对地方有关部门、医院有影响,更重要的是对药品企业有很强的约束作用,使得他们会以一个更为审慎的态度去投标合理的价格,不会为了单一城市的目标人为地操纵价格,避免地区间价格“畸高畸低”的情况发生。

  5.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试点城市要在2015年制定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这一条毫不含糊地指出,理顺价格成为试点城市的“必答题”,不宜久拖。这将对试点城市影响很大,如果说过去还可以“再等等看看”,现在已经被优先对待了。

  6.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等。

  这些举措是对于医保创新提出了新的明确的要求,成为未来发展的方向。

  7.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公立医院的考核体系需要重新完善,是内部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8.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过去国家一直在推动“社会办医、多元办医”,这次明确了优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让那些真正体现社会责任,愿意多提供非营利性医疗服务的机构得到好的支持和社会回报。

  9.推动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

  以往的三级医院重点发展专科,但事实上,三级医院的专科没办法与基层的全科对应,也没办法培训全科人才。因为三级医院的专科往往还是按照专科去培训,并不适用基层医生的工作环境。在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对于上下级的联动提供了好的平台和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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