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型医疗设备采购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0 11:20:02 | 来源: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关于做好大型医疗设备采购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辽卫办发〔2015〕98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采购的信息服务水平,规范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信息库,并在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现就做好大型医用设备采购信息报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报备大型医疗设备的种类、范围、时间
(一)信息报备种类
甲类、乙类设备。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管理品目的,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对卫生费用增长影响大的大型医用设备。目前包括12种设备:
1.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2.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3.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
4.质子治疗系统;
5.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CyberKnife);
6.断层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Tomo Therapy);
7.306道脑磁图;
8.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英文名为da Vnici S);
9.正电子发射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包括一体化和分体式两种类型);
10.TrueBeam、TrueBeam STX型医用直线加速器;
11.Axesse型医用直线加速器;
12.其它未列入管理品目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