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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卫计委发表《辽宁省农村家庭状况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5-19 11:42:27   |  来源: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为了解辽宁省农村家庭基本状况及女孩家庭发展需求,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与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于2014年至2015年,针对辽宁省农村居民生活基本状况联合进行了调研,经过数据录入、整理与分析和调查研究撰写工作,形成了《辽宁省农村家庭状况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本次调研综合考虑辽宁省14个市农村总和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农村人口数量及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样本区域及样本数量。采取调查员入户调查的方式,抽取一定规模的家庭进行问卷调查,样本按照科学抽样程序进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有效性。调查对象为2014年12周岁以上(2002年以前出生)的辽宁省农村居民。问卷涉及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个人情况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与教育支出(2013年)、对子女的期望、家庭主要需求与困难、家庭享有的政策扶持五个部分。

  《报告》首先反映了调查样本基本状况,包括个人及家庭基本状况(年龄性别/家庭规模/婚姻与健康/教育与就业)、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收入及积蓄/家庭支出/家庭负债/未成年子女学费来源)、家庭对子女的期望及偏好(家庭对子女上大学的支持度/家庭对子女养老的期望度/家庭对子女的数量偏好和性别偏好)、家庭面临的主要困境及求助对象、家庭享有的扶持政策及满意度、家庭希望的帮扶方式、家庭抵抗风险及发展能力等方面。

  在对被调查对象的养老状况方面,《报告》进行了分析,突出了我省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的特点,2012年达到23.3%,比全国高出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逐年增加,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养老负担日趋沉重,养老质量较低。具体表现为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养老模式单一、养老机构匮乏、独女家庭养老困难等问题。报告分析认为,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为缺乏经济来源、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低、独女家庭养老能力较弱等。

  《报告》提出了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相关对策,包括增加公立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推广实施“家庭养老服务大院”新模式、在社区建立“微型养老院”或形成“微型-大型养老院”模式,推崇医养结合;同时,针对独女家庭养老经济收入来源单一、家庭医疗护理缺失的困难,加大家庭养老扶助支持力度,提高独女家庭养老质量;鼓励支持社会养老,发展养老服务行业。

  针对“看病难、看病贵”、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相对薄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家庭成员疾病负担较重的问题,《报告》提出多渠道加大对基层卫生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和重大疾病及慢性病补偿标准、加强医疗预防保健知识普及宣传等相关对策。

  在农村家庭子女教育状况方面,《报告》指出存在的家庭子女教育负担沉重、子女教育费用来源单一、子女教育机会存在性别差异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为家庭收入水平低、子女教育社会扶持覆盖面不够、女性教育投资回报率较低。报告提出了提高计生女孩家庭教育资助水平、提高助学贷款申请成功率、增加贫困学生兼职收入等解决农村家庭教育问题的相应对策。

  《报告》指出,就业困难是造成农村家庭困难的重要原因:技能培训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致富信息短缺、创业能力较弱、女性就业水平较低。主要原因为就业和技能培训较少、信息支持不足、自主创业缺少资金支持、就业类型对女性限制较大。为此,《报告》建议,应加大免费就业培训力度,提供技术指导、建立农业信息交流平台、长期提供低息贷款,鼓励居民自主创业、积极为女性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其经济收入。

  《报告》还形成了《辽宁省农村女孩家庭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的分报告,对我省农村女孩家庭家庭经济状况、对子女的期望、家庭政策扶持现状和需求,以及女孩家庭养老、医疗、教育、社会服务需求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和相应对策,进行了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