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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医: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发布时间: 2015-05-18 15:39:37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重点: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

  在过往很长时间里,尽管公开的政策面上未见“医疗产业化”的提法,但城市公立医院普遍被当作经营单位赋予了创收要求,形成了一种逐利机制则是事实。为了达到逐利的目标,公立医院普遍实行了“以药养医”的制度,医院可以对药品加成销售给病患者,医生为了创收普遍推行小病大治的手法。但与此同时,为了控制医保基金的膨胀,国家又将大量贵重药品排除在医保范围之外。正是这种双重压力,导致群众陷入了看病难、看病贵的困境。

  因此,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理所当然地成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个重点,这也是体现政府办医原则的一个具体的改革目标。为此,指导意见要求公立医院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这方面,指导意见制定了比较细致的改革目标,比如,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要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要减少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经营和企业自主定价行为。要经科学测算,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要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积极探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通过这一系列具体的改革措施,公立医院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有望规范,随意加价的行为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

  当然,公立医院之所以会产生逐利机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提高医护人员收入,而在破除了这种逐利机制后,有可能会降低他们的收入,从而影响到医疗服务。为此,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一方面,要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可以让医护人员保持体面收入,心无旁骛地提供让病患者满意的医疗服务。

  难点:政府投入要有保障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政府办医原则,要求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这既明确了政府对群众医疗的兜底保障责任,也明确了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在这样一种机制建立完善以后,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望得到缓解,群众可以享受到更完善的医疗服务。

  但是,正像指导意见指出的,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这也就意味着政府需要对医疗事业进行足够的投入。在这同时,随着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指导意见也表示要逐步扩大医保范围,这就意味着医保基金的支出将增加。尽管指导意见对此作出了安排,但在我国经济增速趋缓,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的大背景下,政府能否保证财政投入到位,将直接关系到这项改革的成败。在以往推行的医改中,事实上对政府投入也有要求,但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常常由于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导致医改出现了曲折。

  因此,要让公立医院改革收到实效,关键在于明确并且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政府对于政府办医要有明确的使命感,而不能借口市场化采取拖延对策。同时,政府对医疗事业的投入也要建立保障机制,纳入政府预算后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民众建立起“长治久安”的政府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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