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控烟“不良记录”将网上公示1个月
发布时间: 2015-05-13 08:50:35 | 来源: 新京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针对即将启动的京版“最严控烟条例”,昨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启动控烟执法培训,并首次发布控烟监督执法工作方案。下月起,北京将推行违法吸烟行为公示制度,餐厅、娱乐场所、写字楼等违法被查处三次以上,将向社会公示一个月。
重点场所违法被查3次将公示
下月1日,京版控烟新条例将正式施行。昨天,北京市卫计委公布控烟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称,下月起,北京将推行违法吸烟行为公示制度。其中,在宾馆、游泳场馆、美容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将使用控烟违法行为公示牌,并纳入量化分级考核。
在其他重点控烟场所,如娱乐场所、饭店餐厅、学校、医疗机构、党政机关、写字楼等,将逐步推行公示制度。建立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凡因违反北京市控烟条例被查处过3次(含)以上的,其不良记录将在单位醒目位置或政府相关网站上公示1个月。
“此次条例的出台,主要还是为了强化商家及场所经营管理部门的责任,不是针对个人。推行公示制度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北京市爱卫会相关负责人说。
“四套班子”率先接受控烟督查
该负责人介绍,在下月1日条例实施当天,仅卫生监督部门就将出动1000余人,进行控烟监督执法检查。
“6月1日以后,北京所有室内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不允许出现任何形式的烟灰缸或吸烟室。一旦有卫生监督员在《条例》规定禁烟的范围内发现烟灰缸,都将进行警告或处罚。”他表示,6月1日的第一批正式督查地点将集中在政府部门,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四套班子”都将接受控烟督查。
据悉,检查中,将重点检查禁烟场所是否做到“四有一无一劝阻”,即有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有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有控烟举报投诉电话(12320),有控烟检查记录;无吸烟用具和附烟草广告物品;对吸烟者及时进行劝阻。对违法吸烟者,要耐心教育、宣传,引导其不在禁烟场所和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合法吸烟时应合理避让不吸烟者,不乱弹烟灰,不乱扔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