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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黄骅检察院扣市民名画12年未还 被索赔5400万

发布时间: 2015-05-06 09:50:34   |  来源: 新京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检方目前仅存两幅画作

  昨日上午,张家瑞将黄骅市人民检察院诉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退还6幅范曾画作,或折价赔偿5400万元,该案被法院立案受理。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检察院早期办案确实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并且在扣押原画时未作标记和进行相关鉴定,故检方也不能确定该批画作究竟是否为真迹。

  上述负责人表示,其中2幅画作目前在档案室内封存,但由于办案不规范的问题,剩下4幅当时交由港务局,后被其转手卖出,用于弥补挪用公款造成的损失。

  “这个案子时隔太久,期间我们检察长都换了好几任了,一直都在协调。”该负责人称,其自2006年接手追讨事务后,还专门成立过工作组,希望能够妥善解决此事。

  据该负责人反映,在协调过程中,双方均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画作的真伪,当事人咬定一定要交还真迹,而检方又未能提供画作的鉴定证明,双方僵持不下,“他最后提出了5000万的高价赔偿。”

  ■ 律师

  检方应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查阅多幅范曾画作拍卖价后发现,范曾的多幅画作都曾以百万价格拍出。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王华祥表示,范曾在书画界以流水线画法著称,其画作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时祯奎认为,画作属私人财产,检方扣押画作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在扣押过程中理应对画作负责,后证实画作与案件无关,更应该及时退还。

  他表示,检方违法扣押画作在先,丢失扣押画作在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并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如现存扣押画作是真迹,应当推定其他丢失画作也为真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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