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构建医联体为分级诊疗探路
发布时间: 2015-04-27 10:23:42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建立苏北人民医院集团(医联体)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政策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推介了该市做法。扬州市财政将专项安排1000万元支持苏北人民医院建设集团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并配套专项资金8000万元支持该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项目建设。
扬州市提出,集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苏北人民医院)负责制。首批成员单位包括市下辖的高邮市、仪征市的2家县级医院、10家以重点乡镇医院为基础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理事长由苏北人民医院院长兼任,苏北人民医院副院长作为专职副理事长主持医疗集团工作。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事业经费200万元,在服务流程、后勤保障、设备管理等方面强化培训,支持建成半紧密型的医联体。
该市规定,苏北人民医院每年向集团内部每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安排不少于10名管理、医疗、护理、康复专家,并由市财政给予下派专家每人每年10万元的专项补助,给予下派的具有正高职称或退休返聘专家以专项津贴补助,其他专家在下派期间享受高聘一级待遇。在扬州英才计划中增设帮扶基层医学人才专项,每年择优选择下派专家15人给予资助,推荐赴国(境)外进修培训以及安排到国内知名大医院学习。苏北人民医院在每家医疗卫生中心重点扶持2个~3个特色科室建设,支持医疗卫生中心开展部分三级手术。与此同时,制定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实现同质化诊疗,形成集团管理和服务品牌,使患者就医感受得到明显改善。
扬州市明确,新农合门诊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不报销;住院治疗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城镇职工医保和城市居民医保支付政策参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