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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职业健康检查由单位买单
发布时间: 2015-04-22 09:14:01 | 来源: 京华时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然) 国家卫计委修订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办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在于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劳动者的健康损害;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解劳动者离开工作岗位时的健康状况,以便分清健康损害的责任。
《办法》要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及个人隐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的,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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