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严打代孕 我国尚不具备代孕合法化土壤
发布时间: 2015-04-17 08:47:33 | 来源: 人民网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代孕违反法律挑战伦理
乱象之下,并非无法可依。早在2001年8月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那么,进行代孕交易的供求双方个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谷辽海认为,将代孕妇女诞下的婴儿进行买卖,可以构成拐卖儿童罪。“尽管供求双方达成了民事契约,但交易对象是婴儿,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谷辽海说。
此外,虽然一些中介机构宣称为避免纠纷已“考虑周全”,在供求双方订立的合同中明确了孩子的归属、代孕者在孕期的待遇报酬,以及在整个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利益受损方如何获得赔偿,但这些内容在谷辽海看来,都是建立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无效合同”基础之上。
“如果代孕妇女发生危险,生育器官受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孩子出生后对继承权的判定,以及若有先天疾病谁来抚养等,都是难以厘清的后患。”谷辽海说。
除法律层面,代孕行为还在挑战人类伦理。翟晓梅认为,围绕出卖卵子或“出租”子宫展开“生意”,是将生育器官商品化,贬低了人的尊严,她说:“更重要的是,它改变了生育动机,怀孕不再是为家庭延绵后代,而成了明码标价的交易,在伦理上是不为大众所接受的。”
代孕合法化尚不具备土壤
据了解,近年来社会上也有一些要求部分放开代孕的呼声,希望能给因医学原因无法生育子女的患者开个“口子”。
据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中国人口协会发起的《2012年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中数据显示:中国内地不孕不育发生率由20前的3%提高至12%,数量已超过4000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已有美国、英国等部分国家在不同程度上承认代孕的合法地位,但在翟晓梅看来,目前国内允许代孕的条件还不成熟,尚不具备将其合法化的土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滥用,已经远远超出了这项技术本身的应用目标,如果不加以严格限制,所产生的乱象就难以被遏制。”
在4月10日的国家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虽然此次专项行动会在年底告一段落,但未来要探索建立打击代孕的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坚持下去,直到代孕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宋树立说。
对于部分希望为医学原因放开代孕的声音,翟晓梅从学术角度提出看法:“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出台,事先需要经过严谨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对于代孕问题所涉及到伦理学和法理学研究、政策监管和法制支持等方面,这些讨论工作目前开展得并不充分,谈分类管理的可能性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