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食品安全须“点线面结合”
发布时间: 2015-04-15 11:23:17 | 来源: 经济日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构建统一权威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保障“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
实现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找问题、抓改革、出实招入手,打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升级版。首先,要以实际问题为工作导向。
一是“点”,要围绕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必须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的使用,加大粮食、畜禽、农资等监管力度。强化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饮用水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针对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线”,抓住重点企业和新型业态等“关键少数”。食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一些非法利益链条的形成极易导致“破窗效应”。因此要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等管理,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随着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O2O食品零售等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将带来安全隐患新形态、违法违规行为新类型。监管部门需要未雨绸缪,主动应对未知风险。
三是“面”,排查和防控重点区域风险。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聚集区、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繁华商圈、交通枢纽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指导,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要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制定风险清单,根据风险特征明确关键节点、责任人、检查频次等内容。
其次,要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以统一权威为目标,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合理划分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关系。尤其要健全乡镇(街道)或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问题,防止食品安全在第一线失守。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要把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
二是将风险分析、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要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完善食物中非食用物质名单。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数据共享与分析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健全国家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三是构筑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食品安全不是监管部门一家的事,而是各级地方政府承担的属地责任,必须综合发挥资金投入的激励作用,宣教科普的引导作用和刑事司法的威慑作用。
再次,在法治框架下探索新招实招。
一方面是用“权力清单”优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理想的治理体系应减少企业行政许可负担,通过优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加快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通行做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激励约束机制。
另一方面是用“责任清单”约束企业行为。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管理方、知情者和责任人,监管部门应在资金、设备等微观要素上少设“路障”,在市场行为规则上多设“路标”,培育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全程可追溯体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登记义务,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行“明厨亮灶”。研究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付费即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