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区化解“因药远医”矛盾
发布时间: 2015-04-08 10:51:11 | 来源: 健康报 | 责任编辑: 许晴晴
本报讯 (通讯员杨 帆 郭常战 记者杨 凤)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卫生计生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数原则上不得低于400种,村卫生室配备的基本药物品种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00种。通过增加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最大限度地化解群众“因药远医”的矛盾,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2014年,青岛市在黄岛区开展了调研,部分受访群众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药品不全、种类偏少、药效不佳等问题。目前,黄岛区较大的卫生院配备的基本药物只有300多种,卫生室只有五六十种。对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一些药品网上采购不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一些基本药物尚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愿采购。
通知要求,达不到规定最低配备品种数的单位,要积极与配送企业联系,督促其保证药品供应;对于群众需求迫切、疗效显著、价格低廉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要优化调整药品配送品种,引导配送企业及时足量供应。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要认真落实药品缺货登记告知制度,对于暂时采购不到而群众有需求的基本药物,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对缺货药品进行登记,留存购药患者或家属的联系方式,缺货药品一旦采购到及时告知患者。为动态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建立备查制度,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每季度末上报本单位及本辖区村卫生室实际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目录。
同时,该区要求,探索镇村一体化的处方点评工作机制,按照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对口帮扶村卫生室的工作模式,实现处方质量“传、帮、带”,保证合理用药水平不断提高。